我在森林里捡到一只身负重伤的狼人。
我省吃俭用为他疗伤,每天都熬药熬到双眼通红。
可是后来,他却说:「我不会爱上一个臭名昭著的女巫。」
我感到莫名其妙。
「我不知道你们狼人是什么习俗,反正我是不会跟小动物谈恋爱的。」
我是一个女巫,住在森林深处。
理想是拥有一只修狗。
第一次看见身负重伤的路且时,我发出了土拨鼠尖叫。
路边的小狗终于轮到我捡了!
把他抬回家洗干净后,我才发现,我捡错狗了。
一身油亮的银色毛发其实是他穿的皮草。
蓬松又凌乱的头发盖住的其实是一张人脸。
耳朵和毛绒绒的尾巴倒是真的。
不过是狼耳和狼尾。
刷狗的手停了下来,我思考着怎么把他原封不动地送回去。
狗叫了一声。
不对,是闷哼了一声。
他睫毛颤了颤,缓缓睁眼。
一双眼睛又黑又亮,像森林里最好的黑曜石。
长得还挺像狗的。
我继续动手刷他。
边刷边碎碎念:「你以后就叫旺财好不好?」
旺财抬了抬眼,轻声道:「我有名字,叫路且。」
我说:「好的,旺财。」
他重新闭上了眼睛。
年轻就是好,倒头就睡。
我用了一整天把他清理干净,连打结的头发都给顺直了。
我想把他叫醒。
却发现他睡得很死。
原来是晕过去了。
我又往他嘴里喂了些魔法药水,他才醒。
路且摸了一把自己的头发,陷入了沉思。
我邀功:「你的头发都打绺了,我花了一下午才给你梳直!」
他平静地说:「我是天生卷发。」
最怕空气突然安静。
我尬笑:「好嘛,就当换了个发型。」
路且身上的伤很棘手。
但是,既然养了宠物,就要对他负责到底。
我从前是个贫困潦倒的女巫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
现在,为了攒钱给路且疗伤,我连上顿都没得吃了。
买一把镇痛的草药要一个金币。
买一把止血的药草要两个金币。
我每天拿着树杈子,蹲在门口算数。
越算越觉得,路且被我这种穷鬼捡到真是倒霉。
我用的是最便宜的草药。
但药水却是我亲自熬制的,不带一点杂质。
我常常熬药熬到双眼通红。
然后红着眼睛,继续照顾半死不活的路且。
路且的伤口在还没好全的时候,一到满月夜便会重新裂开。
他痛得浑身是冷汗,本来就白的脸,更是失了血色。
薄唇被他咬出血珠,一滴一滴,落在衣襟上。
我拿着木碗,一口一口地给他喂镇痛的药水。
边喂边哼歌,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。
「小狗,乖乖,小狗乖乖。聪明,活泼,啊淘气又可爱~」
他沉默地听着,在我停下来喝水的间隙里,告诉我:「是狼。」
我满不在乎地点点头。
改个词的事。
「小狼,乖乖,小狼乖乖~」
路且闭上眼,神色祥和地靠在我肩上。
我能闻到他身上萦绕着的雪松味。
让我想起被雪覆盖的针叶林。
路且的伤好了大半的时候,我让他做康复训练。
他已经大半个月没有下地跑过了。
这对于狼来说,很不好。
我从猎人那里买了一根骨头,把肉都磨干净了,当着路且的面往远处丢去。
「旺财,去捡!」
路且坐在藤条编织的椅子上看我的魔法书。
日光透过林间树木,洒在他精致的眉眼上。
美得不像普通的狗。
他看了我一眼,无动于衷。
我好声好气地跟他说:「你乖乖听话,我晚上做你最爱吃的骨头汤噢。」
路且抿着唇,没说话。
但他轻轻将书放在一边,人已经飞了过去。
他身形矫健,扑出去的弧度宛若流星划过。
只一眨眼,他就将那根骨头送回了我手上。
他低头看我,眸光湛然。
我接过,反手又丢得更远。
路且:「?」
我踮起脚,摸了摸他的头,以示表扬。然后命令他:「去捡。」
路且轻轻叹了口气。
再次跑了过去。
伤快好全了的路且会出门打猎。
清晨,他就背着我粗制滥造的弓和箭筒,靠在门框上,听我念他需要的药材。
「要一只青蛙、一只鱼眼,两株桃金娘……」
我念完了清单。
他还不走。就这么低眉看着我,眸光熠熠。
「你有什么想要的吗?」
我仰头看他,笑了:「我想吃烤面包。」
我从前爱拿着攒下的金币去小镇上买烤面包。
自从要攒钱给路且买药,我就再也没有吃过了。
路且点了头。
此后,他每天回来,都会带我喜欢的小面包。
入夜之后,他熟练地点起木屋里的蜡烛,替我收拾好药柜里的药材。
然后在一边,静静地看着我站在凳子上,边哼《小狼乖乖》,边为他熬药水。
他会弯下腰,任由我摸他毛绒绒的耳朵。
听着我中英文混杂,胡乱地喊他「puppy」或者「旺财」。
然后在深夜的时候,抱起他的枕头,回到我特地为他搭的房间里去。
他的确像一只治愈我的小狗。
可是我的美梦不长久。
有一天,早出的路且没有回来。
他本该在黄昏的时候回来。
我骑着扫帚出去找他,手中紧紧握着魔杖。
我知道路且可能有仇家。
但我曾经是一个很厉害的女巫。
我有信心,从任何人手里救出他。
可是我没看见寻仇的人。
我在森林边际看见了路且。
长着灰色耳朵和尾巴的狼人毕恭毕敬地,唤他「陛下」。
路且手上还拿着为我买的烤面包,神色在银白的月光下晦暗不明。
他的声音缓缓流淌,音色冷得令人发颤。
「我会尽快回去。」
「你让部落的人大可放心,我不会爱上一个臭名昭著的女巫。」
他们都没有发现我。
我坐在很高的乔木上,猫头鹰为我遮掩。
它圆溜溜的眼睛在夜里发出隐秘的光芒,它口中发出了只有我能听懂的奇怪叫声。
「莉奥拉,连远在雪域的狼王都知道你的坏名声。」
我低下头,没有说话。
我当然知道,我就是他口中那个「臭名昭著的女巫」。
我是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。
那场浩大的猎巫活动中,我是唯一的幸存者。
对女巫有偏见的人,将我的名字与邪恶画上了等号。
我骑着扫帚,赶在路且之前回到了木屋。
像往常一样,点燃蜡烛,坐在昏黄的光里看魔法书。
门口堆积的落叶发出了悉悉窣窣的声响。
路且推开了木门。
他脱下了沾着风霜的外衣,熟练地将东西放进药柜的格子里。
然后将面包放进炉子里,复烤。
我闻到了熟悉的黄油香味。
炉子里的柴火烧着,他带着一身暖意走过来,用手轻轻拿去我发上的落叶:「你刚刚出去过了?」
我合上书页,点了点头,然后面不改色地胡说八道。
「我没有找到你,就又回来了。我以为你走了。」
他的睫毛颤了颤,眼中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涌动。
迟疑了一会,他道:「我不会走的。」
我笑了一声。
演技还怪好的,小狼王。
路且很会给我提供情绪价值。
如果只是单纯把他当作宠物,我简直撞大运了。
我的养父老巫师生前养过一只黑猫。
黑猫对他爱答不理,有时候还翻他白眼。
而路且对几乎我百依百顺。
熬药水的时候,我想了很久,觉得还是不要计较小狗随口说的话。
深夜,我还是照常坐在他身边,一边为他上药,一边讲一些奇怪的睡前故事。
比如《小红帽》《狼和七只小羊》《狼来了》。
最后的结局都是,狼死啦。
路且听得眉头皱起,脊背都绷得僵直。
我抬手摸了摸他的耳朵:「旺财,你跟别狼不一样。」
他的耳朵动了动,柔软的狼毛扫过我的手心。
蜡烛摇曳的火光昏黄。
路且坐着,我站起身,用棉签蘸了药水,弯下腰,仔细涂抹在他脖颈处粉红色的疤痕上。
我喜欢养漂亮的狗,所以不希望他留疤。
碎发自然垂落,有几缕拂过他的脖颈。
他轻轻吸了口气:「嘶……」
我一惊,下意识地抬头:「是今天调的药水太刺激了吗?」
路且的眼神躲闪,声音带了几分沙哑和不自然:「没有。」
他的耳朵红得能滴血。
果然还是药水太刺激了。
下次改进一下。
他不好意思跟我提要求,但一个成熟的主人能意会!
路且最近很奇怪。
他打猎的速度变得怪快的。
路且已经背下了药水的配方,不再需要我念清单了。
我睡到日上三竿,刚起床,披上斗篷,就看见了背着弓箭站在门口的路且。
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,打了个哈欠:「早安,你要出门了吗?」
今天好像还起得怪早的,赶上了路且出门。
路且说:「我打猎回来了。」
下意识地看了看窗外的天色。
这么快的吗?
不愧是山里灵活的狗。
他手里提着一只野兔、一篮子药草和一篮子花。
药草,我倒进锅炉里熬了。
野兔,中午烤了吃掉。
至于那一篮子姹紫嫣红的鲜花。
我想了想,把它们编成了一个大花环。
然后踮起脚,「啪」的一下,把花环套在了路且头上。
因为木屋里没有花瓶。
勉强让路且当一下花瓶。
他的银发在晨曦里熠熠生辉,粉花与绿叶的颜色明艳妍丽。
像一幅油画。
他摸了摸头上的花环,语气有些迟疑:「这些花是给你的。」
我弯着眼睛笑了起来:「在你头上放一会。」
路且便扶稳了花环。
安安静静地站着,cos 一个花瓶。
秋日天高云淡,阳光很好。
屋前的牵牛花与落叶都被镀了一层金色。
我躺在木屋前的藤椅上看魔法书,路且站在我身边。
他一动不动,像个稻草人。
我暂时合上书页,仰头看他:「你要是实在没事干,进去把地扫了吧。」
他眼睛明亮,眸光缱绻:「我想多看你一会。」
小狗今天还怪肉麻的。
我道:「你不愿意扫地?」
路且垂着眼,默然抱着扫帚进屋了。
神色有些委屈。
我知道他快离开了。
这件事他没有当面跟我说过,但我们心照不宣。
幸好当初听见了他的那句话。
他不会爱上一个臭名昭著的女巫。
我没有心生妄念。
就当是失去一只宠物,难过一阵子就好了。
这是我把路且带回来的第三个满月夜。
月亮升起,他白皙骨感的手变成了一只爪子。
我听过很多狼人传说。
在月圆之夜,他们会变回狼。
然后我眼睁睁地看着他变成了一只银色的狼,站在山头,对月长啸。
这意味着,他身上那些神秘的伤,已经好全了。
狼王长啸一声,山林仿佛都在震动。
无数的狼长啸应和,吵得我耳朵疼。
在万狼朝拜下,路且一步步向我走来。
那双碧色的眼睛如湖水般澄澈,仿佛带着千丝万缕的情绪。
他张了张嘴,对我说:「嗷呜——」
听到这声狼叫后,路且愣了。
他急得原地打转,除了「嗷呜」的声音什么也发不出来。
他心急如焚地喊出了十几声不同声调的「嗷呜」。
我一脸蒙逼,已读乱回:「爱过。先救你。嗯嗯。再见咯。」
他久久凝视了我一眼。
然后转身,随着狼群纵身跃入山林。
路且的确不会走。
离开我的时候,他用跑的。
他好不容易变成我想要的狗了,结果还跑了。
偏僻的木屋又变得安静,只能听见柴火燃烧时噼里啪啦的声响。
我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木屋里,从药柜的暗格里拿出了相框。
里面是老巫师的自画像。
笔画潦草又简单,却画出了他的神韵。
我用抹布擦了擦相框上的灰。
我已经很久没有对着他自言自语了。
我喃喃道:「我捡了一只很乖的狼人。但他好像嫌弃我是一个女巫。」
路且还在身边的时候,我很珍惜有人陪伴的时光,很少将时间浪费在胡思乱想上。
可是他走了。
在孤寂的长夜里,我只能抱着老巫师的画像,独自说一些不敢说出口的话。
老巫师是被人绑在柱子上烧死的。
本来,他已经带我在这里隐居了下来,完全可以避开那场腥风血雨。
这片森林是独属于兽人、精灵和巫师的,人类难以进入。
但他的故友——一位女巫,被捕捉了。
他要去救人,或者说,去殉情。
那天他对我说了很多话。
炼药时火势太大该怎么做、木屋着火了如何召唤水精灵。
话很简单,却像遗言。
临出门前,他为我戴上他的巫师帽,遮住我象征着邪恶的红头发。
他让我不要去找他。
他说:「女巫的寿命很长。你要躲起来,好好活着。不要企图对抗世俗,你总能活到偏见被打破的时候。大概还有五十多年吧。」
老巫师的话很笃定。他是个预言家,知道未来所有要发生的大事。
我感到忐忑不安。在他离开没多久后,骑着扫帚冲出了森林。
我看见了老巫师和一位女巫被绑在木柱上。
熊熊烈火吞噬了巫师袍,他们的眉眼在火光中呈现一片宁静。
周围一圈人,都在拍手叫好。
向来对老巫师爱答不理的黑猫趴在我的肩膀上,用爪子挠伤了很多人。
它被行刑的人抓了下来,然后狠狠地丢在地上。
老巫师跟我说过,猫有九条命。
那天,黑猫为了掩护我冲进去,把九条命都用完了。
我穿过人潮。
念咒的速度快到让我险些咬了舌头。
我口不择言,用了平生学过的任何阴毒的咒语,夺回了老巫师和女巫的尸体。
行刑的人都死了。
我甚至没有看清法阵伤了多少人。
我带着两人一猫,逃窜进森林。
后来我将他们的尸体埋在花开得最好的地方。
然后一个人住回了那座小木屋。
我的名字被记在《女巫之锤》中,无数人试图来猎杀我,但始终无功而返。
直到时过境迁,认识我的人都死去。
我才能遮住一头红发,走出森林。
老巫师生前跟我说:「如果感到孤独,就养只宠物。」
我一个人在森林里守株待兔了好多年。
只捡到过路且。
我是一个女巫,住在森林深处。
理想是拥有一只修狗。
我蹲在森林的小路边,又过上了等待流浪狗的日子。
第二天,我捡到了一只受伤的柯基。
我对它翻来覆去地检查,确认了这小短腿不是柯基人。
我发出了土拨鼠尖叫,兴高采烈地哼着《小狗乖乖》,抱着柯基回家。
第三天,我捡到了一只阿拉斯加。
它长得有点像狼,吓了我一大跳。
我满心欢喜地唱着《小狗乖乖》,让阿拉斯加拉我回家。
第四天,我捡到了一只萨摩耶。
我陷入了沉思。
是谁走漏了风声,让大家都知道我这里是修狗救助站了。
我还是高高兴兴地牵着萨摩耶回家了。
有狗不捡是笨蛋。
第五天,我捡到一只金毛。
我有些崩溃了,念咒召唤风精灵。
「虽然我不知道是谁,但请你告诉他,别给我送狗了,我养不过来了。」
我满脸沉重地骑着金毛走了。
我本来是个孤独的女巫。
但现在,我没有时间孤独了。
我的家都被狗拆了。
早上眼睛一睁就是扫掉在地上的狗毛,吃完早饭就是出门遛狗。
我终于能理解老巫师为什么要养一只桀骜不驯的黑猫了。
这会使每天无所事事的人变得很忙。
当金毛指挥着阿拉斯加把我的药柜拆了之后。
我想起一道经典的数学题。
一只狗拆十二层的柜子,每天可以拆三层,晚上,女巫又建一层。这只狗几天可以把柜子拆完?
答案是两天。
因为其他狗会一起帮忙。
我坐在一堆废弃木板里,由内而外地感到疲惫。
满身木屑的柯基摇着尾巴,上来舔了舔我的手。
我气得快落泪了。
但是再气也不能打小狗。
老巫师不爱社交。
他把我也养成了一个内向自闭的小女孩。
我在森林里没有好友,只有点头之交。
但这几条狗我是一天都不能独立养下去了。
我要去找个托儿所。
我叩着树精灵的木门。
因为有些恐惧这种直接的社交,我用手捏着衣角,忐忑不安。
栗色头发的精灵开了门,笑得温婉可人:「是莉奥拉呀。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。」
我羞涩一笑:「梅姨,你们还能接受托管小孩吗?」
她惊讶地张了张嘴:「你有孩子了?真是看不出来。」
我身后冒出四个狗头。
它们兴奋地喊了一声:「汪!」
心善的梅姨接受了它们。
我为此付了十个金币。
我按照捡狗的顺序摸了摸它们的狗头,温声说:「我晚上再来接你们噢。」
我目送它们被接到树洞里,然后撒腿就跑。
呜呜呜,终于自由了。
接下来,我有半天的时间重新组装自己的药柜。
四只狗在树洞里接受了精灵的良好教育。
它们跟着精灵喝神奇的露水,吃花蜜,好像长出了点脑子。
变得很有宠物德。
回家后,它们不闹腾了。
特别是向来活泼又聪明的阿拉斯加。
它不拆家了,也不出门撒欢了。
就蹲在角落里,和另外三只狗一起,小声叫着。
狗狗祟祟,像是在密谋着什么。
我感到很不对劲,却说不上来。
我预感可能有大事发生了。
直到有一天,风精灵给我传话,告诉我:「你家孩子在托儿所里早恋了。」
天杀的,我要让领主把这群黄毛都抓起来!
我赶去了树洞。
同行的还有一只狼人。
我曾见过他,他是路且的封臣。
精灵的脸上有一丝忧虑,阿拉斯加和小灰狼蹲在她身边,瑟瑟发抖。
灰大狼狠狠地训斥小灰狼:「你是血统尊贵的狼人啊,怎么可以跟雪橇犬混在一起!」
我不服:「凭什么看不起我的小狗!」
我说一句,灰大狼能顶十句。
灰大狼抹了一把眼角,干号道:「哪有狼人跟狗在一起的!你就是欺负我们孤儿鳏父的!我家小灰回家后一言不发,我以为是在学校里被孤立了,原来是爱上狗了!天杀的,我要让大王把你们关大牢!」
我好无奈啊。
我低头,跟阿拉斯加对上了眼神。
它好像有点心虚,马上撇开了目光。
灰大狼骂骂咧咧了十多分钟后,一阵风吹了过来。
风精灵的低语在耳边响起:「狼王来了。」
我和树精灵齐齐看向灰大狼,目光如炬。
玩不起是不是?
小孩的事情,他还真摇人。
灰大狼一脸蒙逼,连连摆手:「我就是说着玩的啊,我没喊他来。」
路且走进了树洞。
他仿佛携带着一阵夹雪的风,一阵冷意透进来。
传说银色的狼人住在更高海拔的雪域,不会轻易下来。
在这里见到他,很意外。
这是半年以来,我和他见的唯一一面。
他的气质比从前沉稳许多。
还是穿着那身贵气的银白皮草,浑身像披了一层霜雪。
头顶还戴了一顶铂金王冠。
冠冕最顶上镶嵌的那颗钻石,比我熬药用的鱼眼睛还大。
他现在过得还真好啊,不像当初跟我在一块的时候,头上只能戴个不要钱的花环。
他看了一眼躺在地上装死的阿拉斯加。
阿拉斯加的两只耳朵上套着我今早特地为它编的花环。
它是狗中的小女孩,当然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。
小狗很礼貌,对路且欢快地摇了摇尾巴。
灰大狼兴奋地说:「大王!你来为我做主了?」
路且轻飘飘地瞥了他一眼,然后摇头。
灰狼见了同类,话就更多了,止不住地碎碎念。
路且几次想打断,都未果。
他在灰狼的念叨中,沉默地看向了我。
那道目光,在此时显然有些不合时宜。
我没有理会路且。
我不想听他们狼人的事,暗中冲阿拉斯加勾了勾手指,小声:「嘬嘬嘬。」
它能看懂我的手势。
这是「我们先走」的意思。
阿拉斯加窜到了我身边,我摸了摸它的头,蹲下来为它戴上牵引绳。
「梅姨,我先带招财走啦!我回去一定好好教育它!」
精灵好像还没从狼王出现的震惊中缓过神,冲我点了点头,露出一个带着些许茫然的笑。
我的衣角被牵住了。
巫师袍太过宽大,人走几步,袍子还留在原地。
路且的指尖苍白。
他的唇动了动,有些生涩地开口:「莉奥拉……」
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。
我有些摸不着头脑,还是停住脚步,问他:「怎么了?」
他小心翼翼地问我,声音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。
「可不可以再等我几个月?部落中的事马上就处理完了。」
我后知后觉地猜出来。
原来那晚他狼叫着,想说的内容是这个。
我抿了抿唇,对他笑了一下。
刚想说话,身后,灰狼追了上来:「大王!你说过你不会爱上女巫的!」
第二次听到这种话,我真的有点生气了。
我看上去有那么像满脑子情爱的人吗?
我收敛了笑意,面无表情:「我不知道你们狼人是什么习俗,反正我是不会跟小动物谈恋爱的。」
我将巫师帽的帽檐往下压了压,遮住大半张脸。
然后转身牵着阿拉斯加离开。
它撒腿跑得很快,以至于我用了点魔法才跟上它。
身后,路且似乎被灰狼绊住了脚。
灰狼还在「大王」「大王」地喊着。
路且冰冷的声音也带了一丝恼意:「你不要说话。」
回家后,我与阿拉斯加促膝长谈。
虽然我不知道它能不能听懂复杂的话,但我要跟它好好说。
不要和那群自视甚高的狼人玩。
它趴在我腿边听着,偶尔用叫声回应我。
这些天,我学了一些狗和狼的语言。
虽然学不太懂,但大致知道,它这是说自己会听话。
我摸了摸它的头,叹了口气,然后起身去给它剁骨头。
傍晚,另外三只狗被精灵送了回来。
它们趴在食盆边,凑一起吃晚饭。
我点了支蜡烛。
老巫师给我留了很多遗产,包括许多关于兽人和精灵的古籍。
我看见书架上已经沾了灰的《狼人语言》,想了想,还是拿下来读了。
以后总会用着的。
夏季的伊始,树精灵开始忙起来了。
四只小狗不能送去托管了。
我就亲自带着它们,放着它们在丛林里撒欢。
夏风吹得树叶簌簌作响。桃金娘结了紫色的果,挂在翠绿的叶子间,像小灯笼。
我坐在树底下的草丛间,折了把金雀花编花环。
小狗戴着金色的花环,跑来跑去,追逐打闹。
挎着篮子,坐在树上摘浆果时,我又听见了熟悉的风声。
风精灵特地来告诉我:「莉奥拉,你被新的领主通缉了。」
我一直在通缉的名单上面。
不过精灵与兽人对通缉令上开出的条件不感兴趣,并不想耗费大量精力来抓我。
而普通人类也没有能力抓我。
只有这位新继任的领主格洛里昂。
他是上任领主的私生子,为了立威,宣称要烧死最后一个女巫。
我咬了一口浆果,酸甜的汁水在嘴里溅开。
我觉得他多少有点没事找事了。
普通人擅自闯入森林,通常要付出极大的代价。
我跳下树,把摘下来的果子分给小狗,去湖边洗了洗手。
湖水很澄澈,倒映出了我的身影。
鲜艳的红发、松石绿的瞳孔。
尽管活了许多年,还是少女的轮廓。
我捧着脸,陷入沉思。
上一次打架,好像是五十年前了。
四只小狗不谙世事,无忧无虑地在草丛上撒欢。
身上蓬松的毛都沾上了鸢尾花瓣。
我想了想,用法杖点了一下它们头顶的花环,附加了魔法上去。
就算我在外面出了意外,普通的人也奈何不了它们。
小狗们玩自己的。
我坐在湖岸边玩泥巴。
因为从前学过一些陶艺,于是努力将手里的泥巴团成小狗的形状。
我边发呆边捏,然后,忽然意识到了什么,沉默地看向手里。
嗯……下意识地捏出了熟悉的人。
泥巴有个人形,但长了耳朵和尾巴。
我把泥巴放下,洗了洗手,将湖水扑在脸上。
好,冷静一些了。
正转头向小狗走去。
却在对面的林间,看见了路且。
有那么一会,我甚至以为我捏的泥巴人活了。
他融不进繁花似锦的背景,宛若一座雪的雕像,立在绿意沁透的林间。
我愣神的时候,柯基已经欢快地冲他跑了过去,然后,亲昵地在他的脚边蹭了蹭。
路且把它抱了起来,像抱小孩似的。
他的臂弯之外,小狗短小又蓬松的尾巴愉快地晃了晃,像一朵绽开的金雀花。
我的头顶,猫头鹰站在树枝上晒太阳。
它年龄跟老巫师一样大,消息又灵通,是森林里的百晓生。
它懒洋洋地梳了会羽毛,又歪着头,对我说:「莉奥拉,最近狼王总是有各种理由从雪域下来。」
「比如前些日子号称给封臣的孩子撑腰,最近说要巡视下面的部落……你说,他有没有可能……」
我避开他锐利的目光,在想它说的那种可能。
它露出一个神秘的笑:「我也不知道,年轻人的事情,我不懂。」
我在出神想事情。
路且已经抱着狗,从远处慢慢地走了过来。
他的披风拖地,划过青草,发出沙沙声响。
他又开口了:「莉奥拉。」
声音清澈得像泠泠溪流。
他垂下眼帘:「我当初跟灰狼说,我不会爱上一个臭名昭著的女巫。我只是把她当作免费医疗,我有自己的计划。我装作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只是计划的一步。别说了我自有打算。」
他一口气说完了,语速很快,我险些没听清。
他抬眼看我,眼睛湿漉漉的,像小鹿:「我是骗他的。那时候我刚抢到狼王的位置,他们都要我立刻回去把前代狼王留下的事情处理好……」
他说着,又不敢与我对视了,头低下去。
「你把我带回去吧,当狗也行。」
我的脸有些发烫,像被火烧。
老巫师曾经满面春色地跟我说。
他遇到过一个貌美又聪慧的女巫。
他生平第一次红了脸。
然后,他就栽在了她手里。
我有了四只狗和一个狼人。
路且暂时跟狗住一窝。
他能跟狗交流,四只狗面对他时,都听话得不得了,不用牵引绳都能拽住。
灰狼也曾来找过他。
他总是一本正经地说:「我只是巡视森林部落。我自有打算。」
灰狼满脸挫败:「大王,给人当狗也是你计划的一环吗?」
路且用食指抵住了自己的唇:「嘘,你不要多说。」
灰狼摇着头走了,边走边感叹:「这种情况治好了也是流口水。」
路且并不反驳他,自顾自地站在门口看狗。
安安静静的,像个稻草人。
偶尔也会有小鸟停在他的肩头,叽叽喳喳说两句。
傍晚,他拍了拍手,将小狗们召集回来。
斜阳从木屋的小窗子里照进来,小狗们鱼贯而入,围在我的脚边转圈。
路且穿了围裙,在厨房切骨头。
我看着他颀长的背影,撸了一把手边毛绒绒的小狗。
有种儿孙绕膝的感觉。
独自出门采浆果时,我遇见了一个骑士。
他身上有术士的气息。
看来,是有术士为他引路。
目光对上的时候,他出声叫住了我。
我摩挲着藏在宽大袖子里的法杖,心脏狂跳,随时准备反击。
他说:「你见过画像上的人吗?」
他展开了画像。
我在上面看见了一个潦草的人物。
圆溜溜的脑袋,鲜红的头发。
看着像一个长了绿豆眼的西红柿。
我:「……」
我知道是我,但也不想认。
画得太丑了。
我说:「不知道,不认识。」
骑士有些烦躁地抓了把自己的头发,发出了精神状态堪忧的怪叫:「格洛里昂他有病吧,女巫活得好好的,也没害人,抓她干啥。连累得所有人放不了假。」
我没忍住,笑出了声。
笑完了,我突然意识到,有些人的想法已经变了。
格洛里昂发的通缉令并没有掀起太大的风浪。
因为后来,他自顾不暇了。
领主的独裁得到了反对,他又着急忙慌地把派出的骑士召集回去护卫自己。
猫头鹰跟我说完这事,发出了一声悠长的叹息:「跟老巫师说的一样,时代要变了。」
他确实是个很厉害的巫师。
在预测方面,没人能比得过他。
虽然,他在一开始只会说中文。
又想起老巫师了。
我拿出金箔纸,给他折了几个金币。
他说,在他们那,有给人烧纸钱的传统。
我将金币放在蜡烛上烧干净了, 转身向屋里走去。
我现在已经不是独自一人了。
路且把小狗当小孩养。
晚上, 他坐在壁炉边, 给小狗讲狼的故事。
路且的母亲一直想培养出一个狼王。
她原本将心思倾注在路且的大哥身上, 但大哥被害, 意外身亡。
她转头培养起了路且。
路且原本是被忽视的、缺爱的那个,却骤然承受了压力。
他夺位那天, 和老狼王从山上的雪域打到了山腰的森林。
他遍体鳞伤,但他的母亲却只关心他有没有嬴。
还时时逼迫他回去,昭告森林、雪域、苔原三地, 新的狼王诞生。
他将头埋在我的脖颈间, 银色的卷发很柔软:「还好遇上了你, 莉奥拉。」
我犹豫了一会, 抬手摸了摸他的头。
他顿了顿,整个人有些发热。
几个字从他的喉咙里羞涩地挤出来:「我好喜欢你。」
在地毯上坐着的四只小狗竖起了耳朵,眼睛都瞪大了。
我乱瞟的目光和小狗对上了。
嗯……有点难为情。
我存了逗弄路且的心思,告诉他:「我不喜欢小孩子。」
毕竟, 我比路且大了足足五十岁。
他说:「我们可以不要孩子。」
好强的理解能力。
在关于狼人的传说里,狼王是不会与人在一起的。
那样可能会生出奇怪的物种,比如狼人人。
然后狼人人再跟人在一起,生出狼人人人……
我及时停下了这种奇怪的联想。
孟德尔没有做过狼人杂交实验,谁也不知道后面会变成什么样子。
路且将王冠留在了雪域, 跟家里的小狗抢花环戴。
他的母亲劝了他很久, 未果,于是又开始忙活着培养下一个狼王。
他是这里最厉害的狼人。只要他足够坚定,就没有人能左右他。
老巫师说过一句话。
晴天是一台熨烫机,会抚平皱巴巴的灵魂。
难得的晴天,我牵着路且的手, 走在林间的路上。
面前是四只摇头晃脑开路的小狗。
太阳晒得浑身暖烘烘的,眼前的繁花开了一路。
我没有戴帽子,露出一头鲜艳的红发。
小狗一直冲到了山脚。
河边, 一台巨大的金属机器轰鸣着。
我吓了一跳,拉紧了路且的手。
他将我的手拢在掌心, 看向机器的眼中带着一丝警觉。
机器的旁边, 站着⼀个⼈。
我呼吸暂停了⼀瞬。
他的脸, 跟老巫师一模⼀样。
他抬头, 看见了我, 然后露出了一个熟悉的笑:「好久不见,莉奥拉。」
怀中的黑猫满脸不情愿地冲我挥了挥⽖⼦,算是打招呼。
⽼巫师看了⼀眼路且,露出了意味深⻓的笑。
他冲我们招了招⼿。
我拉着路且往前走。
⽼巫师指着那台轰鸣的机器, 介绍道:「这是蒸汽机。」
我看了一眼,没看明白。
蒸汽时代的东西对中古的⼥巫来说, 太难理解了。
我想了想,说:「你跟从前很不⼀样。」
老巫师从前慵懒中带着颓废, 现在浑身充满朝气。
他一笑:「当然不⼀样, 我现在是东⽅过来的留学生。几百年前的留学⽣欸,你知道这个含金量吗?」
我似懂非懂地点头。
莉奥拉在希伯来语中意为「光亮」。
代表着光明与纯净, 是最深的⿊暗中等待破晓的精灵之光。
老巫师为取这个名字翻烂了书。我从前不懂其中深意。
如今才知道。
他想看见的是这个时代的光。
我是一个女巫,住在森林深处。
我养了四只修狗和⼀只⼜乖⼜好看的狼人。
最终,我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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