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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假作真

2026年2月25日 40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

国破那天,皇后给我披上公主的衣服。
要我替她女儿殉国。
我藏了瓷片,割断了那条要我命的白绫。
后来叛军闯进来,我成了唯一活着的皇嗣。
新君说,要封我做郡主以慰旧臣。
哇,那座郡主府,它又大又漂亮啊。
要死那天,我头一次见了那么多大人物。
皇后和颜悦色地对我说:「你叫柳枝?看着倒是个好孩子,那就把这衣服穿上吧。」
我喏喏地想,我叫春枝,我都要替你女儿去死了,你连我的名字都记不对。
可我不敢。满殿的女人全都穿着素服。
房梁上挂着二十三条白绫,那就是我们二十三个女人的归宿。
皇后身边的嬷嬷眼睛一错不错地盯着我:「姑娘,快穿衣服吧,能替公主殉国,那是你的运气。将来到了地底下,说不定先帝们一高兴,直接把你认作赵家的女儿,那可就是凤子龙孙了。」
呜呜呜,真是太坏了,死了都不让我回自己家。
明明三日前,我还只是辛者库最不起眼的小宫女,根本不知道皇宫外面起了多大的风雨。
可就因为我瘦,跟永安公主的身型最像,就被捉到了这里。
永安公主不吃饭是她爱苗条爱得生了病,我却是身份低微没得吃,就连要死了,为着像公主,也没人给我准备断头饭。
我捏了捏袖子里的碎瓷片,是他们先不把我当人看的,这不算我不忠心。
换好衣服,我走到我的那根白绫下,皇后娘娘第一个把脖子套了进去,她的声音一丝都没有乱:「各宫听好了,殉国是殊荣,将来史书会记得我们。生前显赫,死后千古,这一世,我们不亏!」
大家抽抽噎噎的,却一个都没跑,低应一声:「都听娘娘的。」
哗啦啦,踢倒凳子的声音响成了一片。
嬷嬷满意地看了我的凳子一眼,举刀捅向自己的肚子。她是在场唯一的奴才,连穿素衣吊白绫的资格都没有,可她对这个皇家却忠心得很。
我不懂她,也不可怜她,我只可怜挂在我旁边的永馨公主,她才六岁,还没我们上吊踩的凳子高。
在其他人瞪大的双眼下,我拼了命地挣扎,割啊割,终于割断了那要我命的白绫。
可扑通一声刚落地,有双沾满血的靴子就走到了我跟前。
有道骇人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:「这殿里的人都殉国了,你竟然贪生怕死?」
一抬头,看见一张被鲜血染红、不知杀了多少人的脸,我一天的恐慌终于集体爆发,哇地一声哭出来:
「呜呜呜,你们都欺负人。我、我怕死怎么了,你不怕你陪她们去上吊啊!」
我爹说了,好死不如赖活着,所以他才赶了一天一夜的路,把我卖进宫里,而不是其他什么地方。他说皇宫里的娘娘吃饭都用金碗,总饿不死我一个小宫女。
我不怪他。家里有粮食的时候,最好的干饭都在我跟弟弟碗里,我才养得白白胖胖,能被宫里的采选看上。
家里穷了,娘生病要钱。卖弟弟就要砍他的小弟弟,那只能卖我。更何况,宫女二十五岁就老了,就要被放出宫,到时候我就能回家了。
可现在,我刚从要吊死我的白绫上下来,就遇上了这么个杀神。
他盯着我:「你是哪宫的公主?」
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,指着屋里:「我不是公主,你要杀公主,她们全挂在那儿呢。」
他旁边有个讨人厌的,立刻跟他说:「属下听闻永宁公主为心上人节食节出了病,瘦得皮包骨头,被送去行宫休养了三四年,看着倒是像她。」
我还想再摇头,那个手下转身出去抓了个太监进来,指着我问道:「她是谁?你认识吗?」
那太监哆哆嗦嗦地看了我一眼,连连磕头道:「是永宁公主,是皇后娘娘的永宁公主。」
说完,他喊了一声:「公主,大燕万岁,奴才去了,您也赶快吧,皇后娘娘会来接您的!」
然后连杀神都没拽住他,他就撞了柱。
我哭得更大声了,杀千刀的,要死就死,临死还说谎,阎王爷一定拔了你的舌头。
那个杀神蹲下来,看着我缓缓笑道:「永宁公主,想活吗?想活我就给你一个机会。」
好消息,杀神不杀我,还封我做了郡主。
坏消息,我这个郡主要被软禁。
小小的房间里,萧鹤冷漠地对我说:「封你做郡主只是权宜之计,你们姓夏的不配再享荣华。以后这间房就是你的囚牢。至于饭食,宫里最低等的杂役吃什么,你就给我吃什么。」
我摸摸肚子,唉,我从前就是最低等的杂役,又要吃不饱了。
可第二天,那个声音尖尖的小太监把饭送进来,打开盒子,里面竟是一个完整的灰面馍馍和一碟能见到肥肉丝的炒菜。
叫旺财小太监,是他真的小,矮矮的一个,看着才十一二岁。
他把饭盒往我面前重重一放,小嘴就霹雳吧啦道:「哼,管你以前是什么凤子龙孙,现在还不是要跟我们吃一样的东西。也就是我们陛下仁善,你爹害了他全家,他还给你饭……」
旺财说不下去了,旺财瞪大了眼睛,因为我三口两口把饭全吞完了。乖乖,萧鹤可真大方,连最下等的杂役饭都有油水。
吃完了,我才抬眼去看呆掉的小孩,打着嗝问他:「你说啥?我害了陛下全家?」
他惊恐地看着我:「不都说公主吃白菜都要用鸡汤煮吗?你居然把灰面馍馍吃完了?」
我冲他笑了笑:「告诉你个秘密,我不是公主,只是个小宫女哦,你快去告密吧。」
他朝我翻了翻白眼:「难怪吃得这么香,合着是想骗我啊。陈哥哥早就告诉过我,说你想假冒宫女逃跑。你别做梦了,你爹害死陛下全家,陛下才不会放过你呢。」
旺财从前大概跟我一样,很少有人跟他说话,所以一说就收不住。巧了,我也是。就这么我哄一句他讲三句,我终于知道自己有多完蛋了。
原来萧鹤跟大燕那个皇家,有解不开的灭门之仇。
萧鹤的父亲是个忠君爱国的大将军,可先头那个皇帝冤枉他造反,用圣旨把他全家骗回京城,却派兵围了他的家。
打仗的人都有血性,他爹战死,他娘带全家悬了梁。只有他一个,上吊的绳子没系紧,被他爹的下属救了下来。
后来大燕的皇帝越来越荒唐,大家都反了,他也用他爹的名头招兵买马。或许是杀父杀母的仇恨在后面追着他,他竟成了最后打进皇城的那一个。
我摸了摸脖子,原来萧鹤的这里,也跟我一样套过白绫吗?
旺财过完了说书的瘾,把头一昂:「没想到你这个公主还挺平易近人,等着吧,晚饭我再给你送。」
不得了,我碰上了大好人,晚饭竟然是糙米粥配咸鸭蛋!
我边吃得满嘴流油,边朝旺财竖起了大拇指:「你真仗义,这是你花钱帮我买的吧?」
在宫里,有钱的太监宫女想吃好的,也可以偷偷花钱跟御膳房买。
旺财脸都气红了:「我才不给你这种前朝余孽买饭!这就是最低等的杂役饭,陛下说了,头三个月全宫都要吃好的,要把大家的肉给养回来。我们陛下才不是你们大燕这种不给人活路的王八犊子!」
我默默低下头,好可惜,我做奴婢的时候,头顶上不是这种主子。
别人的肉有没有养回来我不知道,反正吃了一个月,我干瘦得没有那么吓人了。
倒是薛鹤,等他有时间再见我,瘦得像条丑丑的黄鼠狼。
太瘦了,我下意识就把手上在啃的馍馍递了过去:「吃吗?可香了。」
他看着我,就像在看一个脑子有毛病的人,看了良久才道:「旺财说你吃杂役饭一直吃得很香。本来我还不信,今日一见,为了否认自己的身份,永宁公主,你可真是努力。」
这些时日,旺财看我实在太不讲究,跟当日萧鹤旁边那个叫陈良的手下提过我可能不是公主。
陈良找了宫里还活着的前朝宫人,可无论谁来指认,他们都叫我永宁公主。
甚至我把家里的地址报给陈良,让他去找父母来认我,他也说那里是有个溪水村,可根本没有我爹这号人。
我不知道前皇后是怎么做到的,就像我不知道当初她们给我涂了什么药膏,不过三日,我满是伤痕老茧的手,就柔嫩得仿佛从来没做过活。
既然说不清,我抬头嘿嘿笑道:「是啊,我可努力了,努力活着有什么不对吗?」
萧鹤的眼神暗了一瞬,也笑道:「没什么不对,可既然你想活,就得对我有用。」
萧鹤把我接出了软禁的小房间,其实那里挺好的,比辛者库翻不了身的大通铺好。
接出来,我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瘦。
七早八早的天,月亮的影子都还在,他就得起床批奏折,批到晚上的月亮都老高了,还在批,那些奏折简直比命都长。
他上朝,我上不去,可旺财爱说书,形容有些大臣不干人事把萧鹤气得直砍人形容得手脚并用。
而且萧鹤说砍,那是真砍,菜市口的地三天两头就要红一次。
旺财却觉得那些人砍得好,他咬牙切齿道:「那些蛀虫,陛下给他们机会,他们还贪。要不是这些贪官,我就不用做太监,也不用连我爹妈是死是活都不知道。」
说到最后,他的声音隐隐带了哭腔。
这宫里的太监,人人都有一个苦出身,有人爬上去以后就忘了,有人一辈子也忘不了。
旺财就是忘不了的,他在萧鹤攻进城门那天,提着刀,抖着手,从背后刺穿了那个一直欺辱他的大太监。
陈良看见了,觉得他是个好样的,就把他放到了萧鹤身边。
我也觉得他是个好样的,所以他对我再阴阳怪气,我也不生气,反正我叫俞春枝,他骂的又不是我。
萧鹤把我带在身边,只有上朝跟睡觉不需要我跟。
他还给我提升了伙食,三餐都跟着他吃。
甜甜的红烧肉,糯糯的白米饭,香喷喷的鸡汤,但是没有旺财说的那种费功夫的大白菜。
旺财满眼都是崇拜地告诉我:「陛下才不吃那些费老鼻子劲的功夫菜呢,他说那叫劳民伤财。吃饭嘛,还是实在最重要。」
我把嘴巴塞得满满的,哐哐哐点头表示同意。
直到有一天,我吃太饱,脑子好像被饭堵住了,看见萧鹤又只吃了两口就要扑到奏折上。
鬼使神差地,我塞了一勺饭进他嘴里:「再吃点吧,这么瘦,你爹娘会心疼的。」
一瞬间,他就扣紧了我的手,眼神冰冷:「凭你也配提我爹娘?我家是没人了,可你家也没有了,要往我胸口上钉钉子,你还嫩得很。」
我应该要怕的,进宫的时候,教导嬷嬷教过要怕。可我看了他那么多日,就是生不出对着前皇后那种恐惧。
犯了倔劲,我把勺子又往前怼了怼:「那就更要吃了,地下的人上不来喂你,你不吃饭,他们该着急了。」
咚咚咚,大殿里跪了一地,萧鹤身边那个太监总管刘公公惊叫道:「大胆!来人啊,快来人把她拖下去!」
可萧鹤却突然一口咽下我的饭,意味不明地笑道:「知道我为什么把你带在身边吗?我就是要让你看看,朕这个皇帝,比你们大燕当得好千倍万倍。朕要你这个公主亲口承认,你们大燕亡得好。」
他的眼神在发亮,我点点头,又舀了一勺饭道:「好,大燕亡得好。来,我们再吃一口。」
那天以后,整个勤政殿的人看我都像在看疯子。
旺财问我:「你为什么那么做?」
我挠了挠头:「他是个好人,好人就该长命百岁。不吃饭光干活,我怕他死。」
从前最饿最饿,饿到快要活不下去的时候,我会麻木地边搓衣服,边幻想有个好人从天而降,把那些克扣我们吃食的人都打倒,让我能吃得饱饱的再洗衣服。
萧鹤就是这个好人。
出来后我去辛者库看过,那里还是有很多洗衣服的小姑娘,可她们能吃饱,能拿足足的月钱,还能每个月在宫门口见一次家人。
如果是给萧鹤洗衣服,我愿意洗一辈子。
旺财神色复杂地看着我:「你跟前朝那些王八蛋不一样,你是个好公主,以后我不骂你了。」
不止旺财对我改了看法,萧鹤也改了。
他不再拘我跟着他,给我指了一个宫苑,还给我派宫女。刘公公问我要什么样的,我想了想道:「我要宫里最瘦的。」
大大小小一溜烟的女孩子站在台阶下,最瘦的那两个叫青禾和桃花。尤其是青禾,就跟从前的我一个样,就连手上洗衣服洗出来的冻疮和老茧都差不多。
我指着她俩说:「就要她们做我的贴身宫女了。」
一个殿需要很多宫女,其他的也都留下了。我们五谷轩什么都不多,就是饭最多,我每天都会把郡主的份例领得满满的。那些份例,我就是长了三张嘴都吃不掉,全都拿来给她们补油水。
长久不吃大荤的人,突然吃就会容易吐,其中青禾是最严重的,可她们全都闭着嘴咽了回去。
桃花嘿嘿笑道:「这么肥的肉,可不能吐出来变成泔水。就是拉死,它也得从我肚子里先过一遍。」
那个混样,就像我刚跟着萧鹤吃饭不肯吐一个样。
就这么吐着吃着,到她们再也不吐那天,五谷轩再也没有一根麻杆。
看着一排排匀称的骨肉,真是好开心啊,就像把当初的自己好好养了一遍那么开心。
更开心的是,我对萧鹤有用了。
可能是怕我再把勺子塞在他嘴里,跟我吃饭的时候,他怎么也会把御膳房上的一整碗饭吃完。
旺财就央着我,每天起码来陪萧鹤吃一顿饭。
我屁颠屁颠就去了,养他的成就感可比养我宫里的还足。等我把他养得俊了一点,不那么像黄鼠狼了,他有时候会开口跟我聊天。
「吃块肉而已,你在高兴什么?」
我趁机给他夹一块:「因为我还有嘴吃肉啊。」
那些曾经跟我一起洗过衣服的人,我被带走那天,就全被杀了,只因他们是最熟悉我的人。
那个欺压我的总管死了我当然高兴,可死的更多的,是跟我一样被欺压的人。
想起她们,我又狠狠吃了一块肉道:「有肉吃,不,菜也行,只要能吃饱,能看见太阳,我就高兴。」
萧鹤古怪地看着我,又问:「天下最重要的事就是活着吗?哪怕对不起父母,对不起天地?」
我知道他又在讽刺我当初贪生怕死,我不是永宁公主,自然不怕他笑话,可我想起那个小小的永馨公主,替她委屈道:
「国家亡了难道是公主的错吗?既然不是,凭什么要我们殉国?自己愿意的就算了,那叫有气节。
可最小的公主才六岁啊,她懂什么?她甚至都不算活过,她才没有对不起父母,是她父母对不起她。做父母的,居然不想着为孩子求生,那才叫枉为人。」
先皇后很坏,她想要气节,又想要她女儿的性命,就杀那么多无辜的人。可永馨的亲娘也坏,她女儿才六岁,哪怕尝试着带她逃跑呢,她却连试的想法都没有。
越说越生气,我抬头道:「陛下也很奇怪,您好不容易活下来,还成了天下最大的人。可您既不好好吃饭,也不好好待自己,不觉得亏得慌吗?」
我的嘴巴又比脑子快了,等我意识到不对想闭嘴,殿里已经静得掉根针都听得见。
萧鹤的脸很深沉,可他没有罚我,只是挥挥手叫我回去。
萧鹤冷了我几天,再召我去吃饭,他好像更信我了,连御书房都让我进。
有一次我还在,他看奏折竟然看睡着了,周围一个人都没有,没忍住,我就凑了上去。
看着他紧闭的眼睛,我好奇地摸了摸他薄薄的嘴唇,长得这么好看,怎么就是不喜欢说话也不喜欢吃东西呢。
摸够了,我在他耳边轻轻说:「萧鹤,你这个大笨蛋,我才不是公主,我叫俞春枝,下河县溪水村的俞春枝。你听清楚了吗?」
说完,我长长叹了一口气:「算了算了,不是你笨,是大燕的皇后太会骗人。那就当我是永宁公主吧,做公主也没什么不好,还能陪你吃吃饭。」
若我还是从前那个小宫女,大概只能跪在宫道的两边,连抬头偷偷看他都不敢吧。
可我还是惹他生气了,在他拿奏折询问我,发现我一个大字都不认识的时候。
萧鹤摆了脸:「早就听说你十三岁就顽劣得为了一个男人不肯吃东西,还被挪去行宫休养。没想到你比朕想得还荒唐,竟连字都不识。从今日起,一天三个时辰,就在旁边给我学。」
我不喜欢被他嘲笑,更何况能学字是多好的事啊,便学得比吃饭还用心。
学着学着,萧鹤又对我生了新的不满,他指着一本奏折对我说:「托你们大燕的福,京城又聚集了一批流民。既然你是大燕的公主,总没有你享福他们受罪的道理,你跟着去安置灾民吧。」
他说的是去年黄河泛滥,那是压垮大燕的最后一根稻草。黄河沿岸死伤无数,堤坝冲垮了大家才知道,建它时用的全是最次的材料。可老皇帝那时却为了宠妃要大建宫殿,还全国抓工匠。
萧鹤的军队一半是打进来的,另一半,是绝望的百姓沿路开城门放进来的。
五谷轩的宫女听见了,都求我去求个恩典,带着她们一起去。桃花求得最恳切,她哭道:「郡主,您就带我去吧,我就是那边逃难出来的,遇上萧家军,跟在后面才捡了条活路。我想为家乡尽一份心。」
她们都是刚入宫不久的,不知道宫里规矩严,轻易出不去。我正为难,旺财却拍着胸脯保证道:「别哭了,小爷给你们去办。」
安置灾民的活儿跟御膳房差不多,两个人负责一个炉灶,一个烧火,一个煮粥,筷子插在里面不倒就是要求。煮好了,一碗一碗舀给灾民,速度要快,慢了就容易哄抢。
大家都是苦人家的孩子,除了青禾大病初愈容易累,其他人手脚都不慢,尤其是桃花,恨不得从早到晚一刻也不歇,到最后差点晕倒被我强制停下来还在笑。
她笑着道:「看得见粮食,头顶上还有棚子遮盖,这哪里累?您根本不知道去年的黄河边长什么样。我们运气好的站在高地上,看着脚底下全是水,水里是一张张泡囊了的脸,都分不清那是谁的父母妻儿。
灾停了,官府不给赈灾粮,还不准我们跑,我堂姐半袋米就被买走了。我娘怕我爷爷接着卖我,半夜拉着我就跑了。我家乡那些姐妹,也不知道有没有命活着吃这一口粥。」
她是真开心,也真的不哭了,可其他人却被她弄得眼泪滚滚掉,尤其是青禾,难过得捏拳把手掌都掐破了,爬起来就接过桃花手里的活抢着干。
大家热火朝天地干着,可第五天,那些灾民不知道从哪里听说我是前朝公主,地上捡起石子就往我身上砸。
人群里激动地嚷嚷着:「我呸,用你来给我们施粥,你们大燕坏事做尽,根本一个都不该活。我女儿才十七岁,可怜再也不能张嘴吃饭,你就该替她去死!」
「你还我儿子命来!」
「就你们这种禽兽不如的皇家,偏还有那种糊涂官要给你们守气节。张明工那个老匹夫,他空有满身的治水本事,却说什么一臣不侍二主,不肯做本朝的官。你与其在这里假惺惺地施粥,还不如去把那些老不死的骂一遍,把他们骂出来做事!」
吵闹的咒骂声里,有个清癯的老伯,腰板挺得笔直,骂我骂得格外长,可我推开护着我的官兵,抱着头走到他身边,急切地问他:「老先生,你是说治水的事我能帮忙?」
那个老伯姓徐,是个脾气暴躁的清官。
他说新朝百废待兴,可偏偏有些读书人读得迂了脑子,说忠臣不侍二主,明明有本事,却不肯为百姓做实事。
这其中他最想骂的那个张明工,治水很厉害,萧鹤派人请了很多回,甚至派的是朝廷上最大的官,可他说他家是前朝的开国功臣,绝不会当本朝的官。
这种人还不怕萧鹤杀他们,杀了,正好给他们在史书上赚个名声。
我惊呆了问:「这也能赚名声吗?」
徐老伯翻了个白眼:「林子大了,总有些人喜欢捧这种忠贞的臭脚。」
我跑去找萧鹤,跑得气喘吁吁,自告奋勇道:「那个张明工大人,你让我去劝吧,也许他会听我的。」
萧鹤摇摇头道:「你不行,你不够坚定。」
我疑惑了:「我哪里不够坚定?」
他看着我:「我问你,你是俞春枝,还是永宁公主?」
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提俞春枝这个名字,我惊喜地抬头:「你愿意相信我是俞春枝了?」
他不回答,只是沉静道:「去劝那些老顽固,一个小宫女是没什么用的,只有永宁公主的身份,才能敲开他们的脑壳。你想清楚,你若要去,你就是永宁公主,且一辈子都只能是永宁公主。」
萧鹤说这话时,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,仿佛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,可我再笨也听懂了,他愿意相信我是俞春枝了,但他还是要我做永宁公主,一辈子都做。
我的脑子霎时成了一团浆糊,喃喃道:「如果我不愿意呢?」
他依旧沉静:「不愿意,朕就送你出宫,黄河的堤坝自有别人去修,这天下没有缺了谁就不行的事。」
想起徐老伯的愤慨,我问道:「那别人修,跟张大人有区别吗?」
「自然有区别,他去修,黄河边的人能活的机会就多两成。所以他若再不去,为了那两成人,朕就斩他全家。」
徐老伯说,那种人不怕死。他们真奇怪,不怕自己死,不怕全家死,也不怕老百姓死。
可我不喜欢死人。
我掰开手算了算,我们溪水村一个村就有一百多口人。桃花说黄河好大好大,有成千上百个村。
我想回家,我想让爹娘再抱抱我,可这些想,比起那些掰手指头都数不清的人活命,实在太不重要了。
挤掉眼睛里的水,我坚定地对萧鹤说:「我想好了,我是前朝的永宁公主,现在的永宁郡主。当郡主多好,有一辈子吃不完的肉呢。
只是陛下,等很久很久以后,一切都过去了,你可不可以帮我找三个人?」
找我爹、我娘和弟弟。哪怕不能相认,我也想看看他们过得好不好。
他看着我,叹息了一声,却还是点头应了。
萧鹤说要成事,我光当公主还不够,得听他的。
于是我就继续出宫施粥。
保护我的士兵增多了,来领粥的人不敢再朝我砸石头,很多人就专门排我的队,领完粥再啐我一口。
为了速度快一点,我让桃花和青禾都来帮我。
桃花替我委屈道:「您明明就是好人,您又没做过恶事。」
我反而好奇地问她:「当初知道要来伺候我,你不讨厌我吗?」
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:「讨厌啊,我还想往您茶里放巴豆呢。可您给我吃饱饭,根本不像传闻里那么坏,我就又喜欢您了。」
我又看向青禾:「你呢?」
青禾怔了怔才道:「一样,我跟桃花一样的。」
那些灾民也跟他们一样,起初所有人都在骂我,可我熬粥干活不偷懒,慢慢有少部分人就说一个养在行宫的公主,大燕作恶也跟我没多少关系。
再后来,哪怕不喝粥,好多京城的百姓也跟看景一样来看我,等聚过来的人越来越多,张明工终于也来了。
那是个皮肤黝黑的中年人,他蹙眉看着我,第一句话就是:「公主,您堕了您母后的风骨。」
我擦擦手,暗暗吸一口气给自己打气,照着跟萧鹤演练的那样,走到他面前,庄重地扬声道:「张大人,您错了,母亲她早已明白大燕做错了什么。她殉国,只为赎罪,而不是要跟大燕共存亡。」
听见我的话,张明工立刻生了怒气:「先皇后大义!她有何罪要赎?您在新朝苟且偷生已是丢尽祖宗的脸,居然还敢妄议她!」
萧鹤说,张明工是个很矛盾的人,前朝并没有给他公平,那道塌了的大坝不是他主修的,因为若他主修,旁人能贪的钱就少。他只修了很少的一段,可那段死的人最少。
他心里知道大燕是不对的,可他觉得君主不贤只能靠谏、靠规劝。造反,那便是大逆不道,他不认萧鹤的正统,他的正统只有大燕。
在大燕,他最欣赏的皇子是永宁的亲哥哥,最敬佩的人是先皇后,若想撼动他顽固的想法,只能从这两个人下手。
而我现在是世人眼里的永宁公主,最有资格替先皇后讲话的人。
既如此,那我就可以欺负死人说不了话,任意装扮她的死亡,胡说一些她根本没说过的话。
我从袖中拿出一块软布举起:「张大人,当日我也跟您想的一样,母亲是为了气节殉国。可我侥幸没有死,却在母亲身上发现了这个东西。
这是罪己诏,是她说大燕有罪,我们皇室不该苟活的罪己诏!
看了它,我不愿再寻死。我跟母亲想法不同,既然错了,寻死毫无益处,我们应当去弥补。
尤其是陛下允了我的请求,让我出宫为灾民尽一份心意。看见这些衣不蔽体、食不果腹的百姓,我才更知道母亲为何留下罪己诏,我们大燕竟错到了如此地步,我父亲枉为天下之主!」
边慷慨激昂地说,我边打开那软布,上面是用鲜血写就的血书,过了些时日,血迹已经变了颜色,可却加更显得冲击。
我指着其中一句,朗声道:「张大人,您看见这句话了吗?我母亲说,为君为官,当以百姓为先。大燕亡于己,而非亡于后来者。若新君宽仁,以民为先,天下臣工不必顾虑,大燕无气节需诸君守。诸君当效其力,共助天下安宁。」
这些话很文绉绉,我背了好久,周围大部分百姓都听不懂,可少数读书人和张明工却是听得懂的。
他满脸震动,挺直的背也佝偻下来,颤着声问:「这当真是你母后所言?」
我把布条塞进他的手里:「您见过我母亲的字,可以自行分辨真假。我本不想拿出来,大燕再不对,那是我的家国,我想留它最后一丝颜面。
可我出来施粥才知道,您这样的能臣,竟还在为我大燕守节。陛下说您有大才,有您在,黄河能少死成千上万的人。
所以今日我不能再藏私了,若您真的敬重我母亲,您听她的吧,去做只为百姓的官。」
来领粥的都是水灾的灾民,听见能少死那么多人,砰砰砰就全跪下了,为了活,他们磕头磕得无比诚心。
「大人,这位大人,我替我们全村求求你了!」
「我可怜的娃啊,他才五岁,他要是能等到大人,就不用死了。」
「大人,我不待在京城了,只要您愿意修黄河,我跟您走,我去做劳工,累死在河道上我也愿意!我家里人能活了啊!」
一声声的祈求里,我终于在这个扭巴的大人眼里看见了松动。
十日后,张明工带着萧鹤费尽心力筹到的修堤款,启程去了黄河。
他没怀疑那封血书,因为那是萧鹤对着先皇后的字亲自伪造的。虽然我不懂,但我信萧鹤的能力。
先皇后那样的人,再厉害也不会有萧鹤写的那些觉悟,真是便宜她了,得了那么好的名声。
可事情被那天在场的读书人传着传着,我的名声也开始不对劲。越来越多的人说我大义灭亲,心系百姓,还认可新朝的功绩。我这样的前朝公主,就该待在陛下身边,劝诫陛下勤勉政事,以民为先。
女子能长久待在皇帝身边劝诫的方式只有一种,那就是做他的妃子。
萧鹤来问我的时候,带了一壶酒。我没喝过,一杯就懵懵地上了头。
我听见他说:「俞春枝,你要嫁给我吗?」
太吓人了,一个皇帝,问我一个小宫女要不要嫁给他。
可喝了酒的人胆子就会变大。我眯着眼使劲瞅他,看不过瘾,又开口问他:「陛下,你看见我高兴吗?」
我看见萧鹤的时候就很高兴,像有人在我心里烧糖水,飘飘的,甜甜的。我想他也有这种高兴,如果他有,我就愿意一辈子不走。
萧鹤捏了我的脸一下、两下、三下,然后简短地回答我:「高兴。」
因为这两个字,我答应嫁他了。
这是新朝的第一场喜事,满皇宫都挂起了红绸彩带,大家都很开心,只有青禾的脸色有些郁郁。
她避了人,悄悄对我说:「郡主,您知道做妃子是什么样的吗?」
我点点头:「知道啊,就是能陪在陛下身边,陪一辈子。」
她摇头:「不是的,做皇帝陛下自然是雄主。可越好的皇帝,能分给后宫的时间就越少。这些时间,还要同时分给很多女人,你能得到的只有很少很少的一点。」
「很少很少的一点啊。」我可惜道:「原来我能让他高兴的时间不多呢。」
青禾急了,来握我的手:「您没听懂吗?他没办法是个好丈夫。」
我笑了笑:「我懂啊,可我还是想嫁给他。」
他那么伟岸,肩上扛着天下。而我小小的一个,哪怕只能给他片刻欢愉,我也觉得自己是有用的。
青禾又道:「就算您想陪他,可您不懂后宫。人多了,这里就有无穷无尽的阴谋和算计,凭您的心性,您应付不了。若有一日陛下不再喜爱您,日子会比您想象的还要难熬。」
她在担心我,她不相信萧鹤。
可我相信,我坚定地告诉她:「不会的,就算陛下以后不喜欢我了,他也会把我当个人待。因为他就是这样,很好很好的人。」
我们永远假设不了将来的事,就像一年前的我,做梦也梦不到如今的日子。若因为担忧还没来的困难,就放弃眼前想要得到的,那便连当下的甜都没有了。
更何况如果萧鹤会变,那谁又能保证我选别人不会变呢?
青禾看懂了我的坚持,最后问我:「你现在很幸福,对吗?」
我点头:「嗯,很幸福。」
我很幸福,可我的幸福,却要了青禾的命。
那是很平常的一天,萧鹤说他要来五谷轩跟我一起吃饭。
进门的时候,陈良就站在他旁边,据说陈良是军中武功最高的将领了,才会被任命护卫整个京城和皇宫的安全。
可青禾竟选了这样的时机,拔出一把匕首朝萧鹤刺过去。
陈良抽出刀就挡开了那把小小的匕首,然后青禾冲着他的刀,直直撞了上去。
鲜血喷涌而出,几乎是立刻,青禾就只剩了一口气,我的脚不受控制地冲过去抱住她,不解地问她:「为什么?你到底为什么?」
萧鹤很难杀。他吃的每一道菜都有人试毒,陈良几乎不离他左右,他自己身手也很好。
可再难杀,也没有真心想要他命的人会选今天这样的时机动手,她根本是在送死。
青禾笑了,像解脱一般,在我耳边留下此生最后一句话:「我……我在你枕头里放了信,记得看。」
她死了,死得透透的,鼻子里没有气,胸口也不再跳动。
桃花哭得眼泪鼻涕一大把,可她不敢出声,她哭的人,现在是个反贼。
萧鹤扶着我,在枕套里找到了那封信,青禾的字很好看,是我一辈子也练不出来的好看。
那上面写着:
【俞春枝,先跟你道个歉吧,对不起,我母后要杀你。
她是个烈性的皇后,也是个柔软的母亲,她太想我活着了。
可她忘了我是她生的,同她一样的脾性。她死了,我没办法隐姓埋名安乐地活着。
我回宫,是来杀萧鹤的,灭国之仇,不共戴天。
可我运气真不好,分到了你殿里,这里有桃花、有旺财、还有好多好多姐妹。
我头一次知道,原来那些我吐掉不想吃的食物,是她们求都求不来的生机。
离开这座皇城五年,再回来,认识的人,听见的声音,都在说我父皇母后有多残忍。
这不是我熟知的世界,我不信那些话,毕竟从前他们见了我父母,有说不完的好话。
可后来我不能不信了。
粥棚里灾民扔的石头,吐向你的口水,每一样,本都是我该受的。
谢谢你的那份罪己诏,我知道我母后写不出来,是你送了她一份死后哀荣。
更谢谢你,愿意代替我成为永宁,世人眼中,那么好的永宁。
可是对不起,我还是要杀萧鹤。
我的生命只能结束在这件事上,因为我是我母亲的女儿。
俞春枝,信看完就烧掉吧,把这个名字永远留在这里。
祝福最好的永宁郡主,此生安乐。】
我该是要恨她的,若没有自救,我早就代替她死了。
可五谷轩里,我认识的青禾会哭会笑,会包容会体贴,乖巧得看不见一点先皇后的影子。
眼泪代替理智,掉落得心好疼,像有好多刀在割那么疼。
萧鹤烧了信,伸手来抹我的泪,他什么都没说,只是把我抱在怀里,等我哭够了,才淡淡道:「人各有命,我会把她跟她母亲葬在一起。放心吧,她在地府会如愿的。」
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,那处坟堆,不仅有青禾的母亲,还有那个她爱慕多年,为了她的国死在战场上的少年将军。
山河不在,所爱皆逝,仇不成仇。她只是,没有力气活着了。
我嫁给萧鹤了,像青禾说的,只能分到他不多的时间。
可也不像她说的,后宫里有很多人。
我是妃子,不是皇后。
但很多很多年里,皇宫都没有皇后,连妃子,也只有我这么一个。
既然如此,太子当然只能是我生的。
朝堂上有人说话不太好听,他们说纳前朝的公主有先例,可立她的儿子做储君却没有先例。
萧鹤在那些奏折上划了红红的叉,批注道:【那就从朕开始开先例。】
他在床榻上安慰我:「放宽心,朕是开国的皇帝,现在也不是刚建朝风雨飘摇的时候。这点先例,朕还开得起。」
这种先例当然很难,可他是耗费人生大半精力、创造了盛世的皇帝,他说能,就一定能。
反正这辈子,萧鹤说什么,我就听什么,他是英雄,也是夫君。
萧鹤心里有个秘密。
他不是萧鹤。
那年萧家遇难,萧夫人眼看萧将军不敌,全家悬梁,只是为了给她儿子挣一条活路。
他们家是萧家几代的家奴。萧夫人要他代她儿子死,他爹娘连一刻都没犹豫,就给他穿上了小公子的衣服,将他挂了上去,然后抱着小公子离开。
若那时他年长几岁,奴性重一点,也许也就认了。
可他只有七岁,他怕死,也不懂都是命,为什么要替另一个人去死。
他在手心藏了瓷片,割断了绳子。
后来萧家的救援赶到,带他离开,他在后院不远处看到,小公子穿着他的衣服,跟他父母一起倒在血泊里。
他得救了,作为小公子,作为萧鹤。
所以萧鹤第一眼看到俞春枝从白绫上掉下来,对她的话就信了五分。
她可能不是永宁。
但他是帝王,帝王先考量的永远是这个人怎么用作用最大。
活着的永宁比死了的有用,他需要她作为永宁活着。
要用她,就要完全确定她是谁,五分,并不足以完全证明她不是永宁。
他一边让人去查,一边把人养在身边去试探。
大燕的皇后很厉害,临死还能做那么周密的安排,陈良查不出头绪。
萧鹤的试探却很顺利,他对俞春枝动了三次心。
第一次,俞春枝把勺子塞进他嘴里。
萧鹤帮过很多人。当年他活下来,作为萧鹤学了很多本事,却活得浑浑噩噩,他不知道自己冒充的行为对不对。十五岁那年,他杀山匪救了一家人,那家人真心实意的感谢,让他心头很暖,他喜欢那份暖,逐渐救了很多人。
救着救着,他成了一方霸主,一半因为自己,一半因为萧将军留下的威名。
一方霸主能救天下,没什么不好,只除了他救下的人,对他只敢敬畏。敬畏就是,知道他是好人, 可还是怕他。手握权柄的人, 没有人不怕。
可俞春枝不怕, 她似乎洗衣服有点洗傻了, 只把他当一个好人。
第二次心动, 她骂让孩子赴死的父母不配为人。
萧鹤不爱他的父母,他无法去爱两个放弃他生机的人。可这世间不爱父母是有罪的。这是第一次, 有人在他面前,气愤而又理直气壮地骂出他的心声。
这个人,有点可爱。
第三次, 萧鹤确定了, 俞春枝喜欢他。
那天御书房只有他们俩, 他在试探俞春枝, 会不会偷机密,甚⾄趁机要他的命。
可俞春枝只是说她叫俞春枝,她觉得做永宁最⼤的好处,是能陪他吃饭。
这些年沙场征战⻅多了生死, 有一个⼈能触及他的心三次。
他想他该对这个人好一点,也许他该放她出宫,让她去过一些轻快⽇⼦。
可他是帝王,帝王先算天下,他不能放她。
他的⼼软没有维持太久, 陈良查她的⽗⺟查到了, 她是俞春枝。只是很不幸,俞春枝⼼心念念的家⼈全都不在了。
所谓乱世,十室九空,很平常的事,可这么平常的事, 他不忍心告诉她。
那就让她做永宁吧,她说待在他身边⾼兴,那就⼀直待着。等他们有了孩子, 有了新的家人,再告诉她, 有些家人不在了。
他杀了大燕皇后留下所有可能认识她的奸细, 教她读书习字, 努力地像⼀个公主。
他本来留着她就是为了前朝那些有⽤的能人, 张明工的事, 她做到了,几近完美。
完美得让他往朝廷上吹⻛,说她适合为妃,也没什么人觉得不对。
那时新朝初开, 萧鹤知道,她只能为妃。他有恢复民⽣、与民休息的大事要做, 无谓跟那班臣⼦在名分上扯头花。
反正他没想过纳别⼈,他已经是个很累的帝王了, 回了后宫, 只想⻅那个能让他高兴的人。
岁月悠悠,等天下安定, 他是帝,她是后,不离不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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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6年2月25日

Crawlhu

这个人很懒,什么都没留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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